
二、項目編號:ZYDWZ2G20200137
三、招標人名稱: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
地 址:梧州市長洲區新興三路67號
聯系人:鄧先生
聯系電話: 0774-2813616
四、招標代理機構: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梧州市新興三路30號神冠豪都B棟2單元34層
聯系電話(傳真):0774-2828000
聯系人:黎小姐
五、首次公告日期:2020年10月28日
六、更改日期:2020年11月 3日
七、現對本項目作如下更改:
1、本項目原總承包計劃工期: 180 日歷天;其中:設計周期: 30日歷天,采購交貨期限: 10 日歷天,施工工期: 140 日歷天,計劃開始工作日期:2020年 12 月 3 日;
計劃竣工日期:2021年 6 月 1 日。
現更改為:總承包計劃工期: 365 日歷天;其中:設計周期: 30日歷天,采購交貨期限: 10 日歷天,施工工期: 325 日歷天,計劃開始工作日期:2020年 12 月 3 日;
計劃竣工日期:2021年 12 月 3 日。
2、本項目原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:具備建筑相關專業高級職稱。近三年內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參與過類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且為項目經理、設計項目負責人、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;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、施工項目負責人。
現更改為:項目總負責人:具備建筑相關專業高級職稱。近三年內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擔任過與本項目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項目經理、設計項目負責人、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;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、施工項目負責人。
3、原評標辦法2.2.4(3)項目總負責人資格及業績“2、擬投入項目總負責人近三年內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參與過類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且為項目經理、設計項目負責人、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,得0.5分”。
現更改為:項目總負責人資格及業績“2、擬投入項目總負責人近三年內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擔任過與本項目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項目經理、設計項目負責人、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,得0.5分”
其他內容不變,特此通知。
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
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3日
